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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回复帖: 江月的《[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何军邑 收藏:0 回复:0 点击:146 回复时间: 2007.04.23 10:53:00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支持反方]
  
  人为自己活着快乐
  人为别人活着快乐
  
  这一辩题,自相矛盾,本辩不清,容易走题。把握不好的话,就会拿事说事,其实是错误的。其矛盾性在于,让大家阐述,人——为谁活着——快乐,而快乐本是一种主观感受,辩来辩去,就绕到十万八千里外了,相去甚远。现在辩的,实质上是,获得快乐的载体和渠道是什么,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这是这个辩题的关键处。如果感性地去理解去辩论,那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了。哈哈,怎么能辩清,怎么能辩清。
  
  哲学家说,人活着是为了追求幸福的最大化。幸福,从唯心论的角度,是指人感觉很舒服,同时少痛苦。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人的需求得到满足后产生的良好感觉就是幸福。单就上两句的表面看,似乎人活着就是为了自己。其实不然。我们现在谈的是过程,就是获得快乐的过程和渠道。现在不能绕口令,再回到无谓的字面之争上去。经济学用效用来描述这种感觉,而获得效用的办法就是,让别人快乐,也就是追求幸福的最大化。
  
  什么样的需求才能满足最大化的快乐和幸福。有几个层面。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依次由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
  
  前一命题即正方,说的是低层次的需求。后一命题即反方,说的是最大化的需求。
  
  在最大化的幸福中,不容忽视的是,人快乐的不竭源泉是,为别人的幸福而幸福,为别人的快乐而快乐。我有一个观点,人的幸福感从何而来,更多的是从对这个民族、这个时代、这个社会和整个人类世界有最大限度的贡献中来。任何一个历史现象和历史人物,都要用客观的眼光去观察,看是否符合历史演变的规律,是否符合时代进步的要求,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尺度,是否符合世界发展的潮流,是否符合人类文明的追求。符合了,就是快乐的。而这个快乐,是以人为本的,此人,既有自己,又有别人,不单纯是个人快乐才快乐,更多的是大家快乐才快乐。
  
  人的幸福有三个高度,即文艺、道德和信仰。注意,三个——高度,不是低层面上的。当文艺和道德不能解释自己时,只能皈依信仰了,而信仰中,核心是为别人,不是为自己。当一个人达到一定境界时,是信仰让他选择了新生。
  
  人类的进步对于地球和宇宙来讲,是没有什么意义的。人类文明的一点一滴的进步都是为了满足人类的需求,如科技文明的进步、市场经济的发展、民生问题的解决、政治体制的进步等。因此,人的一举一动都是为了满足人类的需求,为了需求得到满足后的幸福。这里说的需求是,人类的最大化幸福,是共同的进步,是为了别人幸福的幸福,是为了别人快乐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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