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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快乐的小妖以及众林友讨论

田高峰
2004-02-16 14:56   收藏:0 回复:3 点击:3995

    和快乐的小妖以及众林友讨论
  小妖弟:你好!读了你的回帖,我在当时写了百十个字的短信由于操作失误连写连发了三次也未成功,所以就罢了。
  下来想想,觉得还是有话要说,就写这封信给你,不知如何再回复,索性就当帖子帖出来了,一是和你探讨,二是和众林友讨论,请予理解(没直接寄你)。
  你文中说:“我觉着那些用身体写作的人,并非真正的要抄(炒)作自己。”
  不错!他们并非真正要炒作自己,可媒体和出版社却炒得热火朝天,甚嚣尘上!正因此我才忍不住了,才站出来说话。
  “当他们写的时候,他们没有想到因此成名,” 这不是事实。他们能写作就绝不弱智,早就预见到了最后的结果,而最后成名的结果也正是他们苦心制造和期盼的。要不然他们为什么自我宣传并且向煤体投稿出书?他们用身体写作和床上的丑态及其隐私难道不是他们向媒体和众人和社会宣讲和披露的么?!
  身体是他们自己的!自由也是他们自己的!但别把那些跟文学扯上行不行?别用文学的神圣为他们遮羞贴金行不?!
  你说“有时候我们正视自己内心的渴望,欲望,我们要正视这些。”
  你说“王安忆也有三部曲是探讨性的。”
  你说“失乐园、还有著名的***夫人的情人,也有大段直白的身体写作。……”
  我不赞同。首先美女美男作家们写的东西不能和以上他们相提并论。因为一个是文学一个是伪文学。一个是把性描写当一朵奇花开放一朵两朵在作品里,而一个是整个儿人不顾一切地靠向社会展览自己的身体和这身体最原始的欲望来哗众取宠捞取名利和效益。这是对社会不负责任的一种做法。这种不恰当的做法伤害了文学的精神和形象,是不应该支持和欣赏的。
  至于你说“他们这样独立特行的存在着,真实,自我。” 我也不敢苟同。存在可以,真实可以,自我也可以,但是我们是不是还必须牢记我们每一个人都不是独自生活着,在我们生存的社会上还有众多的男人女人以及老人小孩,所以我们的民族数千年来讲道德,讲精神。任何人的真实和自我都应当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存在,更不应当干挠和违背社会和大众的精神原则。而我写他们再红也就象正月十五的灯笼,再红你就红那一夜也是基于这一点而言的。
  我赞同你说的:“我们写好我们的文章,我们用自己的方式存在。” 但面对那样的张狂和喧嚣我还是忍不住要站起来说话呢,尽管我是小人物,但我们都没人说那他们不是更张狂了更放肆了?!用身体写作就很可怜了,如果有一天有人用沤烂的身体写作那散发出来的恶臭你受得了吗?社会受得了吗?所以我说了《我的文学主张》,我非常期望朋友们和我一起说,说的人多了,文学自然就有了力量。
  其实拙文本义旨在提倡一种文学精神期待文学新局面及文学勇士的出现,并无意批谁或骂谁,对于木子美们也只是引用他们以说明一种怪现象,你的信提及我又忍不住说了自己的观点,欢迎你的批评和指正。特别在此声明的是此文只是一种讨论的观点,不存在对人的涉及,更不存在别的意思。敬请小妖及各位林友理解和支持!
  祝小妖快乐!祝大家快乐!
  林友:田高峰
  04、2、16日洛阳
  
  

作者签名:
原来是一朵泾河上唱歌的浪花,被梦幻的鸟儿衔进了久久地向往里。人生从此便开始艰苦起来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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