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开世俗的偏见
从关锦鹏执导的《蓝宇》到李安的《断背山》,有这样一个人群,渐渐的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他们就是同性恋者。随着这个人群的不断壮大,该怎么正确对待同性恋者,成了人们关注的话题。 心理学里把所谓的性取向障碍称为同性恋,这些性心理障碍患者所追求的性爱对象是同性,而不像正常人那样追求异性。对于这种现象的出现,所谓主流都在对这种违反伦理道德以及道德准则的行为进行着强烈的抨击。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开始渐渐改变对这个人群的观点、看法。 我从一篇文章中看到:法国早在1810年就认定只要是发生在达到法定年龄的成年人之间的,经双方同意,私下隐蔽的同性恋活动就是合法的。欧洲一些国家和美国一些州在60-70年代也纷纷效法通过类似的法律。美国精神病学会于1974年经投票表决把同性恋从性障碍中删除。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中也取消了同性恋,总的来讲,它是一种社会现象和客观存在,人们观念的总的趋势是采取开放、宽容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 到了当代,更有许多国家已经确认同性恋者婚姻的合法性,从而在法律上给予他们保证。西方的态度如此开明,那么在我国呢,一个封建思考方式还没有完全根除的社会,同性恋者还是不能被广大人民所接受。一提到同性恋,多数人想到的词语都是恶心、变态、不正常……那么,中国是近代才刚刚出现同性恋的吗?回答当然是否定的。自战国就有龙阳之好,更别提家喻户晓的汉哀帝为董贤“断袖”的典故。还有韩子高,那个险些被陈文帝封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位男皇后的美男子。自古帝王坐拥三宫六院,这在帝妃间都少有的情深意重,足以让现代热恋中的男女都自叹不如。 现在的同性恋者往往感到焦虑、不安等情绪,这些情绪的出现使得同性恋者的幸福感受到了影响。曾经听过一位心理咨询工作者说,来她诊所咨询的同性恋者或多或少都存在些焦虑的心理,这些焦虑不是来自他们本身,恰恰是来自家人的反对、朋友的唾弃以及社会上很多人的不理解。更有舆论视他们为洪水猛兽加以排斥,甚至还有偏激的人认为这个人群应该被消除,增加了他们的心理负担。同性恋者也是公民,他们不是怪物,也不是不正常的人群,他们享有选择适合伴侣的权利、幸福的权利,也有享受阳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剥夺。 当然,撇开那些如同诅咒的偏激言论,社会对待同性恋者的态度,还是在慢慢向着更加理解、更加宽容的方向发展。在2001年4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把同性恋从精神疾病名单中剔除,实现了中国同性恋非病理化。虽然比美国同性恋非病理化晚了整整19年,也比世界卫生组织把同性恋从“ICD-10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名单上删除晚了7年,但已经承认同性恋不是病。 这些都是人们的意识往积极方向发展的结果。二十一世纪,人人平等,相互尊重。我们可以尊重你的人格、尊重你的爱好、尊重你的言论,为什么不尊重你的性取向?对待同性恋这个客观存在,采取排斥、消除、禁止的态度显然是思想意识的倒退,惟有理解、包容、正视,再加上能有相关法律的保护才是顺应发展的。希望在不久的明天,同性恋者能十指相扣的走在阳光下,投注给他们的眼神,不再是厌恶、鄙夷,而是——祝福。 注:文中第三段为引用。倒数第二段部分摘录自网络信息。 PS:写此文用来支持一个朋友新开的论坛,初次接触这类体裁,写得有些笼统。另,我初来乍道,不知道林中对此类内容的文字是否反感。若林中主流对此类文章排斥,版主删除即可。冒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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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珠有棱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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