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 (微博)讯 近日闹得沸沸扬扬的墓地“20年使用期限”一事,虽然民政部已出面否认。但据媒体证实西安多个墓地仍以20年为一个使用周期,20年后要收取管理费,费用是之前安葬费的10%。
近日,有网友发帖笑称,如果按这条规定计算的话,秦始皇陵距今已有2221年,按每20年一交费,秦始皇的后人共欠政府墓地管理费1243.2亿元。于此同时网上一条流行语也迅速蹿红:“秦始皇,快起来!民政部喊你出来缴墓地费。”
4月5日,华商网友:“又放”发帖称,既然墓价如此之高,而且每过二十年就要交一次管理费,那来算笔账,看看秦始皇陵至今到底欠政府多少墓地费呢?
位于西安市东35公里处的秦始皇陵及兵马俑,是严格按照“事死如事生”的礼制营建的,占地面积达56平方公里,是世界上最大的考古学储备之一。秦始皇陵距今已有2221年,按每20年一交费,那么总共要交111次,每平方米2万元,每次要交56*1000*2万=112000万,秦始皇的后人共欠政府墓地管理费112000万*111次=1243.2亿元。
网友:死不起啊,只是拿古人说个笑话
帖子发出后,引来网友纷纷调侃,从网友的留言中可以看出,当下墓地各种乱收费现象普遍存在,网友“友舟”针对楼主的发帖表达自己的看法:“其实大家都是拿古人说个笑话,你这个想法我觉得也很好,可以组织一下上诉,期待国际法庭受理,而且根据法律时效的原则,这个案例应该由本法公布之日起开始收费,所以楼主计算的1243.2亿元属乱收费行为。本案焦点为今后续租年限的问题,需找到该墓地墓主或相关人,询问其续租意向,根据续租意向定价收费。”
网友“荒漠渔人”模仿秦始皇的口气说:“根据知识产权法,请计算一下寡人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对中国作出的贡献,还有寡人里面埋了那么多宝贝,够花很多年了,就拿这些做抵消吧。”
网友“一叶孤舟”针对“荒漠渔人”的跟帖做出反驳:“嬴政同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权法,您的“度量衡”、“文字统一”并未申请发明专利,因此不受知识产权法保护。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为10年,均自专利申请日起计算,著作权为死后50年。如需补注册,请携带相关资料往知识产权局办理相关手续,并补交注册费用。”
死后去处三大可行性报告
也有更有才的网友鉴于当前死不起的观点,提出几点死后去处的可行性报告:
1、撒入大海,优点:干净利落,而且住的地方够大。缺点:后代祭祀麻烦。
(被网友否决,否决观点:海里辐射严重,不适合死存)
改良方案:将穿着死后穿的寿衣改成穿防护服,戴防毒面罩火化。
2、把骨灰当肥料埋进老树,优点:经济环保。
缺点:住树洞不好受哇,而且保不准哪天狗狗猫猫站在树下浇点肥料……
3、让后代立一雕像,将骨灰注入像内。 优点:可永保光辉形象。
缺点:雕像该放哪里呢?万一被城管拆了呢……
资料:秦始皇陵
秦始皇陵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陵园。其巨大的规模、丰富的陪葬物居历代帝王陵之首。陵园按照秦始皇死后照样享受荣华富贵的原则,仿照秦国都城咸阳的布局建造,大体呈回字形,陵墓周围筑有内外两重城垣,陵园内城垣周长3870米,外城垣周长6210米,陵区内目前探明的大型地面建筑为寝殿、便殿、园寺吏舍等遗址。据史载,秦始皇陵陵区分陵园区和从葬区两部分。陵园占地近8平方公里,建外、内城两重,封土呈四方锥形。秦始皇陵的封土形成了三级阶梯,状呈覆斗,底部近似方型,底面积约25万平方米,高115米,但由于经历两千多年的风雨侵蚀和人为破坏,现封土底面积约为12万平方米,高度为87米(另一资料:陵园初高120米,“秦始皇陵高大若山”,后经风化侵蚀及人为破坏,降低了40多米)。整座陵区总面积为56.25平方公里。建筑材料是从湖北、四川等地运来的。为了防止河流冲刷陵墓,秦始皇还下令将南北向的水流改成东西向。
陵园的南部有一个土冢,高43米。筑有内外两道夯土城墙。内城周长3890米,外城周长6249米,分别象征皇城和宫城。在内城和外城之间,考古工作者发现了葬马坑、陶俑坑、珍禽异兽坑,以及陵外的人殉坑、马厩坑、刑徒坑和修陵人员的墓室。已发现的墓坑有400多座。
秦始皇陵的冢高55.05米,周长2000米。经调查发现,整个墓地占地面积为22万平方米,内有大规模的宫殿楼阁建筑。陵寝的形制分为内外两城。内城为周长2525.4米的方形,外城周长6264米。秦始皇陵的规模之大远非埃及金字塔所能比。
始皇帝陵是中国第一座皇家陵园,在中国近百座帝王陵墓中,以其规模宏大,埋藏丰富著称于世。1956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61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7年,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把秦始皇帝陵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目录,成为全人类共同的财富。2002年秦始皇陵荣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来自http://news.qq.com/a/20110407/000342.htm
------------------------ LESLIE CHAN
|